全媒體記者 彭建 通訊員 王小生 牛志敏 龔旭陽
“這是家老店,品種多,口味也不錯,以前現烤和散裝糕點沒有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總讓人覺得不太放心。現在標簽上的產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一目了然,買著也更加放心了。”近日,正在汝南縣某烘焙店購買糕點的居民向前來開展公益訴訟整改情況的檢察官說。
今年2月以來,汝南縣人民檢察院扎實開展“檢護民生”專項活動,針對食品安全領域進行公益監督。通過對縣城內部分烘焙店走訪調查,發現經營者銷售的面包、蛋糕、餅干等散裝烘焙食品未按規定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條相關規定,存在食品安全隱患,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針對上述問題,汝南縣人民檢察院立即立案調查,通過走訪、拍照等形式固定證據,依法向市場監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職,堵塞監管漏洞。
收到檢察建議后,市場監管部門高度重視,迅速開展蛋糕店食品標簽標識專項整治行動,同時對從業人員健康監管情況、食品添加劑使用問題一并進行了檢查,共檢查蛋糕(糕點)店27家次,發現問題數32個,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27份,完成整改27家,同時進一步加大常態化抽檢力度,有效保護了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編輯 詹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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