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陵水縣日前通報的一則典型案例,令人咋舌。八項規定出臺后,海南省陵水縣三才鎮司法所原所長、三才農場黨支部原書記鄭竟光和海南省陵水縣三才農場負責人楊建芳,二人兩年公款吃喝575次,花費36萬余元。
2年、575次,這兩個數字意味著,鄭竟光和楊建芳在將近一年半的時間內每天都在公款吃喝;36萬元,透過這個數字,我們可以想象他們二人揮霍公款的場面。尤其是在八項規定出臺后,他們仍然我行我素,實在不應該。
但“不應該”的背后,不少人卻忽視這么一個事實——他們兩年來何以能這般胡作非為?
自八項規定實施以來,官員的公款吃喝問題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仍不能根絕,甚至出現部分抬頭之勢。中紀委的數據顯示,與去年相比,截至到去年10月底,多項問題查處數量有較大提升,其中,違規公款吃喝增幅竟達27.8%。數據還顯示,三年來,鄉科級處理人數達130793人。可見,在基層官員中,鄭竟光、楊建芳并非個例。
這些官員何以能頂風違規?哪來的冒險作案的動力?明知后果嚴重,為何依然嘗試?這自然和基層反腐機構機制不健全、基層反腐人員監督不到位有著必然的關系。試想,鄭竟光和楊建芳“天天”公款吃喝,相關部門人員監督機構真的毫不知情?當然,這也和一些黨員干部的思想認識有很大關系。他們目無法紀、心存僥幸,宗旨意識淡薄、黨性修養渙散,造就了他們內心深處對吃喝享樂的放縱。
“蠅貪”成群,其害如“虎”。公款吃喝,看似是“小事”,其實是一種“微腐敗”的行為。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微腐敗”可能會成為“大禍害”,將會嚴重損害群眾利益,嚴重侵蝕黨群干群關系和黨的形象。因此,在“打老虎”的同時更要滅蠅除蚊,這樣才能讓基層腐敗無所遁形。
在日前舉行的十八屆中紀委六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到今年紀委工作的五個重點,其中之一就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對基層貪腐以及執法不公等問題,要認真糾正和嚴肅查處,維護群眾切身利益,讓群眾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實際成果。
這意味著,2016年反腐將更加重視基層。我們期待,在不久的將來,基層反腐網更加健全,“蒼蠅”們再無藏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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